6.根據我國教育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與“品德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其教師資格將( )
A.給予撤銷 B.宣告中止
C.永遠喪失 D.公告無效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 )公辦學校的性質。
A.變更 B.調整
C.改變或者變相改變 D.改變
8.學校( )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擔任工作人員。
A.可以 B.不得
C.特別情況可以 D.經批準可以
9.我國《教師法》規(guī)定,教師擁有的權利包括:教育教學權、科學研究權、管理學生權、獲取報酬權、民主管理權和( )等六項。
A.進修培訓權
B.調查研究權
C.參與決策權
D.培養(yǎng)學生權
10.《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在于培養(yǎng)( )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A.德智體美
B.德智體美勞
C.德智體
D.德智體美心理
答案解析
6.A【解析】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1)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7.C【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
8.B【解析】根據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學校不得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其他不適合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人擔任工作人員。
9.A【解析】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規(guī)定。
10.A【解析】《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在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